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包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办理流程
1、由住建部许可的资质,企业向设区市住建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提出现场核查申请,核查合格后报省住建厅,为方便企业,需核对原件的,原件交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对,省住建厅1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住建部。
2、由省住建厅委托设区市住建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许可的资质,企业向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住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和原件供核对。其中,省属企业[指省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一层级的独立法人企业,省直部门和省高校直属企业]申请已委托设区市住建部门许可的资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由省住建厅审批。
3、设区市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4、企业可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作出陈述说明,陈述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5、资质证书变更:
(1)甲级资质证书变更,报省住建厅办理,需核对原件的,原件交省住建厅核对;
(2)乙级资质证书变更,报负责许可的住建部门办理;
(3)企业非资质证书内容变更,报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县主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升级申请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工程造价咨询)》各一式一份。表格由住建部办事大厅(网址:www.mohurd.gov.cn)、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ecn.gov.cn)、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址:www.ceca.org.cn)进入管理系统中提交资质申请并生成打印。
2、企业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签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企业应确保网上申报材料清晰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