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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莉

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 -三级标准资质

31~40万元

总费用预估

17~22万元

人才费用预估

12~15万元

服务费用预估

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 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洲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00KW (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4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3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 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顼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4、承包工程范围

     乙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 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 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 (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 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 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 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确定。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办理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